contempt

/kənˈtempt/

词源故事

Contempt 这个词直接从拉丁语 contemptus 进入英语,意思是“轻视、蔑视”。但 contemptus 本身是一个动词的过去分词形式,这个动词叫 contemnere,意思是“强烈地轻视、鄙视”。 让我们拆开 contemnere 看:前缀 com- 在这里是加强语气,意思是“完全地”;词根 temnere 才是灵魂所在,它意思是“轻视、看不起”。这个 temnere 的来源非常有意思——它可能和希腊语中表示“砍、切”的动词 temnein 有关。你可能会想:砍和轻视有什么关系?实际上,印欧语系中常常有从“切割”引申为“分离、划分”的隐喻,而彻底分离、不屑一顾的态度,就成了“轻视”。 到了中世纪,contempt 进入法语,再辗转进入英语。有个有趣的细节:contempt 在法庭语境中专门指“藐视法庭”——如果你对法官不敬或拒不服从,就被视为 contempt of court。但从词源本质上看,这不过是把“轻视”的对象从普通人换成了法律本身。 和 contemn(动词“鄙视”)相比,contempt 作为名词更常用。值得注意的是,contempt 的发音里那个 p 是拼写出来的,但实际发音时 p 会保留——这和很多带“-mpt”结尾的词(如 prompt, exempt)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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